3、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的原则。抓住重点,树立典型,对年工业综合能耗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要在管理机制上加强节能监督,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建立重点能耗企业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及时上报企业耗能动态。
4、坚持量化指标、考核监督的原则。制订节能降耗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确立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对指标任务量化分解,分镇、街道、工业园区层层落实。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考核监督,密切跟踪重点监测行业、企业和产品节能降耗进展,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区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推进企业节能降耗为核心,通过推动引导、完善监督、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在集中精力抓好年工业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同时,切实抓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形成一批符合节能降耗发展要求的节约型企业,用二到三年时间,使我区工业企业的煤、电、油等重要能源消耗水平明显下降,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升。
(二)工作目标
全区规模企业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以每年8%~10%的速度递减,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区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工业产值能耗比"十五"期末分别下降30%、45%。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十一五"工业节能降耗指标按其分解(见下表)。
单 位 下降率(%) 单 位 下降率(%)
青浦工业园区 45 朱家角镇 40
赵 巷 镇 50 练 塘 镇 40
徐 泾 镇 50 金 泽 镇 30
华 新 镇 40 夏阳街道 40
白 鹤 镇 50 盈浦街道 40
重 固 镇 40 全区总计 45
三、工业节能降耗保障措施
完成工业节能降耗目标指标,关键要建立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抓好节能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区工业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下设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小组。区节能降耗工作小组由区经委牵头,区府办、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科委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对全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在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企业中遇到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