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2007年青浦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二月六日
2007年青浦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6年,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各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整治,突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事故发生率控制在指标范围以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处于受控状态,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企业生产还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各类事故还时有发生,有些事故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影响很大,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为此,结合我区实际,对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是"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年和攻坚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安委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管理,在落实上下功夫,把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建设"绿色青浦",和谐青浦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1、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提高"两个责任主体"上下功夫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的落实。坚决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要依法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机制。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一级政府对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的职责。继续实行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制度。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做到"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的办法,真正把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全年的各项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