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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本区统计调查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信息化网络建设。

  (七)组织指导本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组织开展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区职改办指导、协调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对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进行考核与奖励。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职责,青浦区统计局设1室4科,即:办公室、综合核算科、经济统计科、社会调查科、统计法规科。各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 办公室

  1.负责处理协调日常行政事务、秘书事务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

  2.负责文电收发、文件印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政务信息工作;

  3.负责督查、保密、信访、接待、对外联络和车辆管理等工作;

  4.组织和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5.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处理党务日常工作;

  7.负责党组织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组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招聘、考核、任免、奖惩及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人员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出国(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扶贫帮困等工作;

  9.负责管理由上级统计部门和地方财政拨付的行政、事业费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等相关工作;

  10.协助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综合核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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