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青浦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一日
青浦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青浦区统计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职能调整
根据
统计法及国家、市统计局要求,在原统计职能基础上,新增职能如下:
(一)开展能源统计,做好万元GDP能耗统计;
(二)为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现代服务业及各类服务业统计;
(三)建立科教兴区评价指标体系统计;
(四)建立全面小康评估和新农村评价统计;
(五)500户城镇住户抽样调查长效统计;
(六)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
(七)建立企业名录库及维护统计;
(八)实施依法统计,加大统计的普法宣传及执法力度。
二、主要职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青浦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区各单位的统计登记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统计方法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制度,制定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调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