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城市管理、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沪府办发〔 2008〕32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筹办世博会为契机,对行政执法部门执行与迎世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找出与筹办世博会所应达到的行政执法水平的差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和机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为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检查部门
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并邀请区人大、政协等有关方面参加。
三、检查对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
四、检查内容
区政府重点检查《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途写乱刻画暂行规定》、《
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6件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目录附后)。
除上述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各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确定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执行情况。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检查《
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