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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残联关于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青浦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9.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置残疾人社区康复室,居(村)委会有条件的、有需求的都要建立残疾人康复点,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地得到康复服务。

  10.到2010年,全区10个镇(街道)完成市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镇(街道),1个镇完成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镇(街道)。

  11.具备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100%得到手术复明,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95%以上,对贫困患者复明手术费用给予减免。形成医院眼科、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对低视力儿童青少年免费验配助视器,验配率100%;拓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有需求的盲人训练率90%以上。有计划地引入导盲犬,为有条件、有需要的盲人服务。

  12.加强聋儿康复机构行业管理,形成以聋儿康复机构为基础、社区家庭为依托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到2010年,进入普幼普小率达到80%。为有需求的听障人群配发助听器,对符合标准的听障儿童青少年植入人工耳蜗给予补贴,实现听障人群康复服务全覆盖。

  13.完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相结合的服务网络,实现对适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全覆盖。采取机构康复与社区、家庭康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探索建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评估制度,切实提高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康复训练建档率达到100%,训练有效率达到80%以上。发挥托养机构、特殊教育机构、智力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等作用,为智力残疾人提供系统化、终身性的康复训练服务。

  14.形成"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精神病患者检出率、监护率、显好率、社会参与率,肇事率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每个镇(街道)建立一所精神残疾人日间照料站,为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

  15.完成市下达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假肢矫形器装配任务,实现假肢矫形器安装发现一例安装一例。完善"两级管理、三级服务、四级网络"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建立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专业队伍的建设。

  16.各镇(街道)普遍开展社区康复,做到有训练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规章制度、有普及读物、有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登记、有康复服务记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肢体残疾人、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建档率达到100%,训练有效率分别为85%、80%、80%以上。

  17.深化"送康复服务上门"的服务内涵,达到有需求的残疾人覆盖率100%;力争有需求的残疾人3年接受1次健康体检;推进残疾人养护服务,建立残疾人养护制度。

  18.加大残疾预防宣传,全面开展新生儿筛查,逐步增加新生儿筛查项目,筛查率达到95%,使新生儿先天缺陷得到有效干预。完善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

  (四)残疾人教育工作目标

  19.贯彻落实《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导,注重对残疾儿童少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生命教育、自信自强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开展与残疾儿童少年的融合互助教育,传承中华美德,培养健康人格。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0.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其达到与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创造条件为多重残疾和重度残疾儿童提供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发挥特殊学校的辐射作用,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

  21.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强学前特教机构建设,为3-6岁残疾儿童提供早期教育服务,逐步开展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训练,提高学前特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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