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应急办关于青浦区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二)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应急防护知识讲座活动

  一是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知识讲座。讲座的主要内容为《突发事件应对法》解读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知识。参加对象是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人员。二是组织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讲座活动。发动全区各学校,组织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讲座活动。三是组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

  (三)组织公众媒体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电视台播放有关应急宣传公益片;二是在社区宣传栏中张贴《应急知识宣传墙报》;三是组织在政务门户网上开辟"应急管理"专栏,刊登宣传周活动信息和应急工作情况等;四是组织设计主题海报、横幅、公益广告,向学校、企业、社区发放,张贴在公共广告牌等显著位置。

  (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为配合宣传周活动,各镇、街道和机关、学校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可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应急演习、演练。区应急办将会同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此次宣传周活动由区应急办、区民防办作为组织、牵头、协调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公安分局、区建交委、区教育局、区科委(科协)、区消防支队、区文广局等单位协助开展宣传活动,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本区域宣传活动并配合区里安排的宣传活动项目。其任务分工为:

  (一)区应急办承担总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宣传总体计划,确定宣传内容,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等工作。

  (二)区民防办承担拟制相关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桥梓湾广场的定点应急宣传咨询活动,组织社区应急知识墙报、海报宣传以及应急知识进社区科普电子触摸屏等工作。

  (三)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宣传,参与定点宣传等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