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应急办关于青浦区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应急办关于《青浦区
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实施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提高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治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水平,增强全社会应急管理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落实"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有效提高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活动安排和主要内容
活动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至29日。活动的主题是,认真贯彻
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主要以开展一次定点宣传咨询活动、学校应急知识讲座活动、应急宣传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主要内容由四大板块组成:
(一)组织应急管理宣传咨询活动
6月28日(周六)上午8:30至11时,在桥梓湾广场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向公众发放
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单、防灾知识宣传资料、宣传物品和组织专家应急咨询,开展宣传图版展示等活动。宣传的重点主要是让公众认识和了解《
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重要意义,普及基本逃生手段、防护措施及后期处置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