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值能耗指标
指企业一年内每万元工业产值所消耗的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三)土地利用率指标
指企业一年内在每亩土地上产出的工业产值(万元/亩)。
(四)环境保护指标
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气体、污染物等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五)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禁止类产品指标
指按照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国家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工艺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其产品是否属禁止类产品等。
(六)安全生产指标
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
(七)劳动保障指标
指企业的劳动环境和职工的劳动社会保障等是否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定。
(八)产品质量指标
指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五、组织机构
成立2008年青浦区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劣势企业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工业的副区长担任,组员由区府办、发改委、经委、工商局、环保局、技监局、规划局、房地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及各镇(街道)等分管领导组成。下设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劣势企业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区经委;责任主体:劣势企业所在的镇、街道。
六、工作目标
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劣势企业工作与区域规划调整、太湖流域工业污染的整治、现代服务业的推进和产业能级的提升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淘汰劣势企业,整合零星工业点,优化资源;通过改造劣势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改变经济发展方式;通过清理劣势企业,节约资源,美化环境,达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08年完成调整项目60项的50%以上(即淘汰劣势企业30家以上),其余项目于2009年调整。
七、工作措施
(一)对于淘汰的劣势企业的土地资源在环境评价准许的情况下,以盘活存量为原则,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青东地区(赵巷、徐泾、华新和重固等地区)按照《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青东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对于因规划、环境等因素控制的区域,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将其土地指标平移。否则,作土地复垦处理,其复垦指标向所在的镇、街道倾向,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