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委关于青浦区2008年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劣势企业行动方案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经委关于《青浦区2008年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劣势企业行动方案及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青浦区2008年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劣势企业行动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绿色青浦"总体目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注重提高发展质量,推动企业公开承担社会义务和履行社会职能,按照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区域规划调整、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整治和工业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特制定青浦区2008年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劣势企业行动方案和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绿色青浦"为主线,政策聚焦优势企业,稳定发展均势企业,坚决淘汰劣势企业;以结构调整为手段,推进本区产业优化升级;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促进本区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调整内容
根据《上海淘汰劣势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重点调整内容是水泥、焦炭、普通建材、小化工、小炼钢炼铁、酒精、味精、造纸、玻璃、电厂小机组,医药行业的原料药和中间体,以及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四大工艺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
三、调整区域
──淀山湖区域的工业污染企业;
──零星工业点的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化工和水泥等行业;
──北青公路两侧的石材加工企业;
──赵巷市郊商业商务集聚区和徐泾新虹桥生态商务区的一般制造业。
四、实施指标
(一)地方贡献指标
指企业一年内对地方的财政贡献。此项指标按企业一年内上缴的税收总量(万元)和单位土地产出的税收(万元/亩)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