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方面的材料,由区经委提供;环保方面的材料,由区环保局提供;节水节电方面材料由区水务局、电力青浦分公司提供。各有关部门于5月15日之前,将材料(电子文档)传送区经委,一同上报。
(二)参与市节能技术和产品展区展示
对我区生产节能产品厂商调研,配合市节博会组委会,联络需要参展企业。此项工作由区经委牵头,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三)参加上海市第六届节能论坛、上海建筑节能论坛和上海环保论坛
上海节能论坛等各节能主题论坛都有国内外高级专家、院士、政府领导的参加,正逐步形成品牌论坛,对于提高全民节能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节约的实际行动具有深远影响力。此项工作由区经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四)参与上海节能技术交流会和节能产品推介会
由能源管理和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上海节能技术交流会和节能产品推介会。在交流会和推介会上,通过互动交流,可进一步加强对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推广的力度。此项工作由区经委牵头,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四、开展"节能法"主题宣传活动
(一)举办"节能知识竞赛"活动
在以往连续几年举办"节能知识竞赛"活动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开展以贯彻学习"节能法"为主要内容的"节能知识竞赛"。充分发动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重点用能单位参与"节能知识竞赛",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在节能降耗方面的方针和政策。此项工作由区经委牵头,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二)宣传板报展示、评比活动
以我国"节能法"为主要内容,各学校、企业等单位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板报,进行集中展示、评比,以加强对国家"节能法"的宣传力度。此项工作由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三)开展"节能法"内容的有关培训
配合宣传周,开展"节能法"内容的有关培训:
1、开展对年工业综合能耗2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厂长、经理的"节能法"培训和能源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
2、开展对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企业的"节能法"培训和节能专管员培训。
此项工作由区经委和区发改委牵头,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