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基础工作。各来沪人员综合服务管理站要摸清辖区内来沪人员数量、结构及婚育状况,健全登记、统计台帐,加强信息采集、提高信息录入准确率。以社区为依托,加强基层服务队伍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至2010年各社区综合协管员计划生育培训率达100%。
2、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来沪人员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协查和通报制度,通过提升来沪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和相关措施的落实,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至2010年,外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持证率达80%以上。
3、加强宣传教育。在来沪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社区、民工子弟学校等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人口健康知识等宣传,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自我维权意识,营造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推进来沪青少年青春健康项目,开展来沪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至2010年,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4、构建服务平台。在镇、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实行政务公开,方便来沪人员办理事务。建立来沪人员计划生育协会,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与来沪人员比较集中的安徽、江苏、四川、河南等省市开展源头互动、双向管理活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促进双方共同提高。
5、服务与管理并重。 着力构建来沪人员计生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来沪人员关怀关爱活动,对部分来沪人员独生子女特别困难家庭实行困难扶助;积极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来沪人员中开展孕产期保健和0~3岁科学育儿知识活动;为来沪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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