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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青浦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二阶段(2009年1月-2010年9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开展督查评估。至2009年底,35%的行政村达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标准;至2010年9月,70%的行政村达到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标准。

  第三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为总结评估阶段。通过问卷调查、相关人员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终期评估,总结经验,评估实施成效,优化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附件:
  1、"强基固本营氛围行动"项目文本
  2、"人口健康伴我行行动"项目文本
  3、"暖巢工程解民忧行动"项目文本
  4、"共建共享促和谐行动"项目文本

青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强基固本营氛围行动"项目文本
  项目编号:1号

项目名称

强基固本营氛围行动

项目单位

区文明办、区发改委、区农委、区人口计生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市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各行政村

项目周期

2008-2010年

项目内容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项目背景

项目对象情况:青浦区共有184个行政村,农村居住人口25.8万人。由于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机构队伍不够稳定,部分基层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水平还相对薄弱,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广大农村,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还未能完全普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在群众心中还比较淡漠;早婚早育、男尊女卑、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陈旧观念还仍然存在。

项目开展意义: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建立领导重视、网络健全、阵地巩固、底数清晰、主动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为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开展广泛宣传,以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将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传播、推广到千家万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促进生育文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项目开展基础:全区多年来始终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一票否决”,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精神文明考核主要内容,并在各镇(街道)、村建立固定的人口计生宣传阵地,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项目目标

掌握农村育龄群众基本情况,把握重点人群婚姻、生育状况。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9%以上。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等科学婚育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实施计划

1、抓“目标管理”,加强目标考核,稳定低生育水平。

①建立健全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

②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抓“阵地建设”,加强服务指导,完善社区公共服务。

①创建人口文化社区,镇、街道有1-2个人口文化广场(园),村有固定的生育文化宣传阵地;

②规范各级人口计生服务站室建设,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等职能,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3、抓“宣传教育”,加强渗透结合,传播新型生育文化。

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经常性宣传;

②抓住人口计生各重大节日,开展各类进村入户宣传服务咨询活动,把新型婚育观念和科普知识融入社区群众文化生活之中,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晓率达90%以上。

4、抓“人员素质”,加强知识培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①定期组织计划生育宣传员、协会会员、志愿者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培训率100%;

②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开展岗位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

5、抓“基础工程”,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规范化。

①完善、规范人口统计台帐,人口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

②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熟悉各项计划生育业务,熟悉事务办理程序,指导群众正确率达100%;

③稳定机构和队伍,落实人员报酬和人口计生工作经费;

④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落实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保证村民计划生育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项目评估

1、组织人员现场查看,听取汇报;

2、问卷调查,测评知晓率、满意度;

3、抽查信息采集、录入情况,查看数据正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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