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分工
1、区"三违一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指导。
2、区水务局:负责制订本区水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负责防汛墙保护范围内违反规定堆物、未经批准设置带缆设施、堵塞防汛通道等行为的执法工作。
3、区建交委:负责制订全区港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吴淞江、拦路港─东西泖河、太浦河、大蒸港沿线船舶违规靠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加强对港口码头单位、船舶违规靠泊的行政监管等工作。
4、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各相关镇城管执法部门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制订全区城管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负责防汛墙保护范围内违规搭建行为的执法工作。
5、各相关镇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
三、整治范围、内容和法规依据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吴淞江、拦路港─东西泖河、太浦河、大蒸港沿线。
(二)整治内容
针对违规搭建、违规堆载、违规靠泊、堵塞防汛通道的"三违一堵"违规行为,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自我整改、执法检查、总结提高等专项整治活动。
(三)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
上海市防汛条例》
5、《
上海港口条例》
6、《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7、《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