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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水务局等部门关于青浦区黄浦江苏州河沿线“三违一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分工

  1、区"三违一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指导。

  2、区水务局:负责制订本区水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负责防汛墙保护范围内违反规定堆物、未经批准设置带缆设施、堵塞防汛通道等行为的执法工作。

  3、区建交委:负责制订全区港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吴淞江、拦路港─东西泖河、太浦河、大蒸港沿线船舶违规靠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加强对港口码头单位、船舶违规靠泊的行政监管等工作。

  4、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各相关镇城管执法部门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制订全区城管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负责防汛墙保护范围内违规搭建行为的执法工作。

  5、各相关镇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

  三、整治范围、内容和法规依据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吴淞江、拦路港─东西泖河、太浦河、大蒸港沿线。

  (二)整治内容

  针对违规搭建、违规堆载、违规靠泊、堵塞防汛通道的"三违一堵"违规行为,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自我整改、执法检查、总结提高等专项整治活动。

  (三)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上海市防汛条例

  5、《上海港口条例

  6、《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7、《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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