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水务局等部门关于青浦区黄浦江苏州河沿线“三违一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水务局、建交委、城管大队的《青浦区黄浦江、苏州河沿线"三违一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青浦区黄浦江、苏州河沿线"三违一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
为确保防汛安全,根据沪建交联[2008]290号文(关于印发《黄浦江、苏州河沿线"三违一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以清查违规搭建、违规堆载、违规靠泊、堵塞防汛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违一堵"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区镇联手、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形成合力"的原则,通过"三违一堵"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消除本区防汛安全隐患,提高全社会的防汛抗灾意识,建立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防汛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实现"三无一畅",防汛墙管理范围内基本无违规搭建、无违规堆载、无违规靠泊、防汛通道畅通,确保本区防汛和港口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组织机构
根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由副区长陶夏芳任组长、区水务局局长陆剑波为副组长的区"三违一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建交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公安青浦分局、相关镇政府负责同志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副局长程光宇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区防汛办、区河闸管理所、区排灌管理所、区航务所、区城管执法大队勤务科、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水上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相关镇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