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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2008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2008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劳动保障局《关于2008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三日

  关于2008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就业保障工作责任,现就2008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

  (一)新增就业岗位数26600个。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控制数5500个。

  (三)职业技能培训人数8000人,其中中高层次培训3200人,高级及以上获证人数300人。

  (四)将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人数7100人。

  (五)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数233400人。

  (六)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与上年同比增加10%。

  具体指标分解数见附表。

  二、就业保障工作考核统计

  (一)新增就业岗位数

  新增就业岗位数统计范围是:区属单位、无主管部门单位、非正规就业和自由职业者。其中,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新增就业岗位统计,以单位经营地为准。

  年度新增就业岗位的统计,以2007年11月1日-2008年10月31日期间就业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过用工登记,且2008年12月底仍在岗的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扣除同期自然减员后的就业人数为准。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以具有本区非农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在2008年12月31日状态仍为失业的人数为准。

  (三)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以2007年12月1日-2008年11月30日期间,在本市参加各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人数为准。

  (四)将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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