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安排
(一)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区府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副主任和科长担任成员,定期研究商量考核工作,审定年度考核结果和成绩,确定区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意见中由区府办负责事项的评分。
(二)试行考核结果通报表扬制度。区府办对区政府各委办局办公室(秘书科)、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各区级公司办公室的年度工作考核成绩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办公室(秘书科)予以通报表扬,并将考核成绩作为区级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附件:
1.综合信息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2.督查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3.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4.行文和公文办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1
综合信息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起评分100分)
(75分)
信息上报任务
| A档单位
| 每周报送工作动态性简讯1条,少1条扣1分;每月报送综合性信息1条,少1条扣2分。不设扣分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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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档单位
| 每月报送工作动态性简讯2条,少1条扣1分;全年报送综合性信息5条,少1条扣2分。不设扣分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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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信息录用率
| 其中,工作动态性简讯录用率占5分,综合性信息录用率占15分。来稿录用率达到80%以上的不扣分,60%-80%的扣分值的20%,40%-60%的扣分值的40%,20%-40%的扣分值的60%,20%以下的扣分值的80%,全年未录用的全部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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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约稿
|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要求,未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等有关综合性材料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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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信息或上报材料获得领导批示的、信息被市级政务信息刊物录用较多的,在总分100分的基础上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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