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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2008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2008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卫生局制订的《青浦区2008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青浦区2008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08年青浦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卫生部提出的"十一五"期间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达到95%的目标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08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49号),结合本区血液供需情况和献血模式发展趋势,现就2008年青浦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8年,青浦区无偿献血指标为12577人份,其中计划无偿献血 8097 人份,由各镇、街道按户籍人口数的2.05%,各委、办、局及企事业单位按职工数的5.5%比例进行分配;余下的 4480 人份为自愿无偿献血,由各镇、街道配合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区血站,通过爱心献血屋和流动采血车到各镇、街道募集完成。

  二、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区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序推进"十一五"期间我区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本区献血从计划无偿献血逐步向自愿无偿献血转变。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和管理工作

  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社会宣传与献血者关爱工作,组建并稳定有一定规模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并纳入区文明办、区志愿者协会队伍建设管理范畴,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本区用血自给能力、应急供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的能力。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区无偿献血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本区内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要加强与公安、监察、卫生监督等部门的协作,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等违法行为,确保血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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