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查找和纠正干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牢固树立求真务实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把握规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业务专业技能为主要内容,强化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素质高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队伍;抓住违规违纪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各项廉政措施,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行为,努力端正“行风”, 严格公正执法,树立水利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9年4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对 “安全生产攻坚年”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督促所辖单位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整体推进阶段(2009年5月至9月)。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整体推进,狠抓落实;要加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阶段结束时,重点工作任务要完成60%以上。
(三)集中攻坚阶段(2009年10月至11月)。对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要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全力予以保障,确保攻坚克难取得实际效果。本阶段结束时,重点工作任务要完成90%以上。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2月)。“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结束后,要对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的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年底,各单位要全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厅成立由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厅安委会主任袁福任组长,厅纪检监察专员、厅安委会副主任陈胜英和副厅长、厅安委会副主任刘凯军为副组长,厅安委会委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劳动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攻坚年”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