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4+2”特色产业,按照“专业对口、业主需要、协议约束”的原则,面向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业大户的科技需求,因地制宜选派科技特派员,由县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逐步形成一项产业、一批科技特派员、一个专家大院、一家以上龙头企业、一批专业合作社、一批科技示范户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促进现代技术和高层次专家进入生产第一线。
(四)着力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培养
1.重视科技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坚持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思路,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农业企业多形式、多渠道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对企业聘用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建立涉农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科研基地,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到2012年,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30人,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科技人员的表彰奖励,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
2.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充分利用职业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系统等教育培训资源,认真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星火培训专项行动等培训项目,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突出抓好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有关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培养。
(五)切实强化农业科技发展的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农业科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工作力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
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大力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攻关、农业高科技产业化工作,进一步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农业主管部门要突出抓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科技推广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保证适当比例的科技资金投向农业科技事业。其他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对农业科技工作的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
2.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把农业科技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支农投入的重点,县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应不低于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从2012年起,每年预算200万元,设立县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基金,用于支持奖励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自筹、金融信贷、社会融资、吸引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