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校长和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农村寄宿制小学人力资源配置
选好校长和配齐配足教职员工,是办好农村寄宿制小学的关键。各县市(区)要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绩效工资制,实行定期考核。采取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和实绩考核任用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任农村寄宿制小学校长。要按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和师生比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
要不断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素质。要认真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定期提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校长素质和管理水平。要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要注重教师专业成长,加强教师学历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教学业务能力;要建立健全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寄宿制小学师资水平。要逐步提高教师的各项待遇,努力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稳定农村寄宿制小学教师队伍。
要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小学后勤人员编制的调剂力度,学校后勤人员的配备要满足开展安全保卫、生活指导、财务管理、卫生保健等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生活指导教师、医务人员和食堂服务人员。生活指导属于教育工作范畴,生活指导教师职称评定可参照教学人员执行;按照国务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学校医务室标准),设立农村寄宿制小学医务室,配备常见病、多发病防治设施设备,配备1至2名具有合格资质的医务人员。学校所在乡镇人民医院要建立帮助、指导农村寄宿制小学医务室制度,学校医务室人员暂缺编的,由当地乡镇人民医院明确人员承担寄宿制学生的卫生保健职责。农村寄宿制小学学生要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切实解决好农村寄宿制小学学生就医问题。
六、加强管理,提高农村寄宿制小学的教育质量
农村寄宿制小学要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要制定管理规程,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学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生活卫生管理。农村寄宿制小学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将学生食堂以商业形式承包经营,要由学校安排人员从事学生食堂工作。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农村寄宿制小学的生活指导教师、食堂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要制定各项保育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和宿舍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好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暴发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学校供水、洗浴及冬季保温设施,切实保证学生衣、食、住等生活卫生管理到位,做到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