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安全管理的基本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落实责任制,实行整改回访制。一是落实质的保证。安全检查不能走过场,要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对一些重大隐患要落实计划、落实资金、落实人员进行专项的整改,确保安全检查效果。二是落实量的规定。领导干部每年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4次,各职能部门(包括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12次,区委安全成员每年不少于参加2次全区性的安全大检查。
(五)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重点监管,进一步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可控度。
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是预防重特大事故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都要在区列出重大危险源监控单位的基础上列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重点监控单位并实施全方位监控。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要从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机构、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万无一失。
(六)不断完善对小企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小企业自我管理的能力。
小企业面广量大,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部位。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管理,对于降低小企业事故的发生率非常重要。要在这几年对小企业安全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小企业的分类管理,要使小企业中的A类企业主要依靠自我管理自我完善来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对B、C类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促使B、C类企业转化,对D类企业主要促使其整合重组,要继续对安全条件差、污染严重、能耗大、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频发的劣势企业实施淘汰制度,使我区的小企业安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七)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构建大安全平台。
充分发挥安委会的作用是当前做好大安全工作的基础,要充分利用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大安全平台。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互相支持互相协调,既分工又协作,同为一个大安全工作,同为一个大目标努力。
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成为各成员单位的桥梁和纽带,及时沟通,及时交流,上情下达,为区安全生产工作出谋划策,为领导决策努力提供详实的依据。
(八)稳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社区的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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