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2007年青浦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2008年青浦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务院确定的"隐患整改年"。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各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从源头上治理,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促进青浦社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绿色青浦"、"和谐青浦"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要抓好二个责任主体。一是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二是各类企业、各用人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要继续抓好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一个人,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扎实开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年。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要在继续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以及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计划、落实资金、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进行重点治理,务必使专项整治收到预期的效果。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开展对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一是要加强对企业领导、法人代表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努力提高持证上岗率;二是要加强对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坚决杜绝无证操作的现象;三是要加强对广大职工群众,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努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对农民工安全培训的实事工程计划;四是要加强对公民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