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监局关于青浦区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安监局制订的《青浦区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青浦区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明确责任、资源共享、反应快速的处置危险化学品应急机制,提高危险化学品危害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化学危害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在区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速地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总体预案》
《
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四)基本情况
青浦区是上海工业企业建设基地之一,现有市级工业开发区一个,各镇有工业基地。区内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达60余种,其特点是品种多,数量大,分布广。经认定的本市重点化学危险品有21种,本区就有12种(液氯、液氨、甲醇、苯、二甲苯、硫酸、硝酸、二甲酯、甲苯、丙烯腈、甲醛、苯乙烯),其日储存量 480吨。液化石油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其日储存量6775吨。我区交通较为发达,邻近的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等运输危险化学品到上海必经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