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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5.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要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要加大危险废物的转移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排查采选、冶炼、电解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对铬渣、锰渣、钡渣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
  6.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环境执法后督查。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我州开展的涉及铅、砷、汞、锑、钡以及电解锰等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环境整治重点整改问题以及重金属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成效,确保监管到位、执行到位、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1.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加强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污水处理站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尤其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节能低碳”原则妥善处置污泥,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按照省环保厅下发的台账格式,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落实污泥转运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定期向当地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
  2.继续加强废气排放企业监管。加快推动我州废气排放企业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规范环保设施运行台账,探索有效的监管机制,督促废气排放企业单独设立环保设施电量表,实时登记环保设施电力使用情况,确保除尘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行,有效防治污染事故发生。加大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频次,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治理设施,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加强企业环保设施停运管理,规范企业停(启)报告,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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