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开展2008年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水务(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及事业单位:
2008年6月是第七次“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8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水利职工的安全素质,推进“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冀安监管协调[2008]42号)和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水安[2008]3号)精神,现就2008年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生产月”是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的一项安全生产专题活动,是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有力保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细致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出成效。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厅成立由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厅安委会主任袁福为组长,厅党组成员、厅纪检监察专员、厅安委会副主任陈胜英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安委会副主任刘凯军为副组长,以及全体厅安委会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劳动处,组织协调我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落实好相关内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会、团体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活动主题,加强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着眼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和不同人员,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确保安全教育范围覆盖全员、不留死角。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为安全生产做贡献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基本常识,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要抓好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新工人、农民工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个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