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青浦区“万户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项目,根据“大分流、小分类”的要求,在家庭成员中提倡干湿垃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以及有毒有害垃圾等从源头分开,并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投放,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低碳生活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为参与全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作出贡献。此项工作由区妇联负责。
十、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
继续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农村减排技术宣传,推广减排型产品。此项工作由区农委负责。
十一、在职工中开展各项节能减排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加强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职工为节能减排献计献策。此项工作由区总工会负责。
十二、开展设摊宣传咨询活动
初定6月11日,在白玉兰广场,设摊进行现场节能法律、法规咨询、节能产品咨询和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品、宣传资料。此项工作由区经委、区发改委牵头,具体由区经委负责提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咨询;区环保局通过典型案例等形式宣传节能减排重要性和紧迫性;区科委通过发放科普读物等宣传推广先进的节能、低碳新技术;区质监局负责提供能效标示应用等方面的咨询;区建交委加大力度宣传绿色建筑;区交运局通过展板等形式宣传公共交通优先,倡导绿色交通理念;区水务局负责提供用水节水咨询;区电力公司负责提供用电节电咨询;区煤气公司负责提供用气节气咨询。
十三、做好节能宣传周总结
节能宣传周后,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总结,并于6月25日前将总结报至青浦区经济委员会工业管理科。青浦区经委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委。
十四、节能宣传口号
节能我行动 低碳新生活
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推广使用节能产品 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依法节能 全民行动
节能减排 利国利民
节能珍惜资源 减排爱护环境
能源来自大自然 节能保护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