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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切实加强对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青浦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审议深化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组织推动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张国洪 代理区长

  副 组 长: 张汪耀 副区长

  陶夏芳 副区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序)

  马超黎 食药监青浦分局

  王小敏 区人口计生委

  朱建忠 区委宣传部

  庄惠元 区教育局

  李 欢 区法制办

  李维克 区编办

  吴瑞弟 区发展改革委

  张映华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朱俊华 区总工会

  陆文一 区研究室

  陈祝平 区国资委

  胡海民 区政府办公室

  顾啸流 区科委

  徐春余 区卫生局

  高德安 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盛自力 区民政局

  蔡双琪 区新闻办

  缪 京 区财政局

  三、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为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由吴瑞弟、徐春余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林峰、区卫生局陈晓鸣、饶斐文、金贵元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其单位领导自然替补。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牵头研究提出深化本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政策、措施的建议,草拟阶段性改革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等,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密切关注国务院、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进程,及时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协调区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推进落实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领导小组例会的议程、议题等建议;负责会议材料、会议纪要等会务工作;督查并推进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具体改革事项;组织开展区内医药卫生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调研;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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