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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房地局关于《金山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负责确认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和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检查和管理,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行为进行查处;受理物业管理收费价格的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管理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八、区规划局

  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的统一规划,按规定配置各类公建配套设施;对在建、已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局部或零星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审核;依法查处违法建筑和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行为,协调解决涉及规划的历史遗留问题。

  九、区民政局

  负责落实街镇(金山工业区)、居(村)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区司法局

  积极疏导、调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民间纠纷;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区消防支队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与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二、区卫生局

  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

  十三、区水务局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排水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改造,供水、排水事故的应急处理,保障居民正常使用生活用水。

  十四、区环保局

  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及周边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的污染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空调安装等涉及环保的投诉和纠纷进行处理。

  十五、区质量技监局

  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督促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查处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

  十六、金山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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