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依据分类指导,层次管理,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以下实施步骤:
启动实施阶段(2007年)。出台《金山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配套方案的制定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社区专题宣传活动。理顺政府管理体制,初步形成相关部门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齐抓共管、增强合力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和网格化管理进住宅小区工作。
深入推进阶段(2008年)。全面强化物业管理市场化监管,建立物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形成市场化优胜劣汰机制,物业管理的市场秩序日益改观,市场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基本形成一批群众满意的物业管理诚信企业。
全面完成阶段(2009年)。基本形成与“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格局;房屋行政管理职能和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新一轮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作用进一步显现,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准明显提高。社会、市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全面完成《金山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附件:
1、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职责
2、金山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目标进度及职责分工(略)
3、金山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意见(略)
4、区政府对街镇、金山工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考核指标(略)
5、金山区房地局对街镇、金山工业区房管所社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略)
附件1: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总体要求,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职责明确如下:
一、各镇政府、石化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
负责将住宅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加强对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定期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住宅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小区管理中的综合性问题;会同房地部门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工作,把好业主委员会人选关,落实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