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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房地局关于《金山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明确街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深化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加强居委会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组织领导。由居委会牵头指导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选举和日常运行工作。引导业主选举产生知法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与组织能力的业主委员会成员,逐步将业主委员会主任选进居(村)委会班子,促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服务一体化。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民政局、街镇共同推进。
  2、规范业主大会运作和决策程序。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小组长民主决策规则和相应的工作机制。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业主小组作用,切实履行其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等职责。引导业主自觉遵守各种管理规约,不断完善规范自我管理行为。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3、引导物业通过多种方式化解自我管理中的矛盾。
  要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协调解决有关矛盾纠纷。协调不成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此项工作由区司法局牵头,区房地局、民政局、镇政府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改进物业行业管理方式

  1、强化物业管理行业自律机制。以推进物业管理行风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诚信情况,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物业服务技能培训,物业保安人员的培训2007年达到50%,2008年达到90%以上。加强与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各类纠纷。培育一支具有良好素质的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队伍,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规范优化全区物业服务窗口建设。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加大工作力度,对区物业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公司、物业小区的各级服务窗口规定统一的公示内容,制作统一的标准化标牌,增加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知晓度,树立物业服务窗口的良好社会形象。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负责。
  3、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评估体系。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公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测评结果与住宅小区经理考核,物业管理项目评优、物业企业招投标挂钩,不断提升社会市民满意度,提升行业社会声誉。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实施品牌企业战略。加强和改进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通过物业管理招投标,推进物业管理市场有序竞争,加大市场整合力度,引导物业管理企业采用各种有效方式,形成一批信誉好、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的诚信物业管理企业,淘汰一批服务差、技能低、投诉多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高全行业的物业服务水平。此项工作区房地局负责。
  5、培育与物业服务相配套的专业化市场。加强物业服务的分类管理,探索推广“菜单式”物业服务模式,在原有基础上扶持一批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专业服务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逐步推行物业服务管理与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试点探索无人管理小区业主自我服务和直接委托专业企业服务相结合的物业服务模式。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牵头,物价、财税等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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