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集中整治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整合相关行政管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起由建设、城管执法、规划、房地、公安、消防、信访、卫生、文化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处置的工作机制,集中整治住宅小区中的“违法搭建”、“群租”等热点难点问题。此项工作由区综治办牵头,区城管、规划、房地等部门配合。
5、充分发挥区、镇(街道)在住宅小区中的协调作用。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形成“街镇协调,部门指导,多方参与,居(村)委介入,业主自治”的工作格局。由区政府和街镇(金山工业区)分管领导分别召集,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强化横向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协调机制;区政府将物业管理服务列入对街镇工作的考核,加大考核权重。
建立区、镇(街道)和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公开由公安、城管执法、工商、市容环卫、绿化、民政、司法等部门参加的区、镇(街道)两级联席会议。街镇(金山工业区)要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将解决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对居(村)委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定期召开由居委会、社区民警、小区物业经理、业主代表等参加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针对违章建筑、违章搭建、不规范房屋租赁等现象,形成快速反馈和处理机制。要建立街镇房地所监管评估机制,实行物业小区综合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提高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6、切实提高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能力。根据“平安金山”的工作要求,以小区保安为基本队伍,建立综合防范和巡查机制,建立社保队员与物业保安人员的联动机制,协同社区民警以巡防、巡查等方式,加强住宅小区内治安、车辆停放、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加大安全防范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业主自我防范意识。
公安机关要会同房地部门指导和督促房产开发商在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中落实周界报警、视频监控等五大技防设施基本配置。对住宅小区技防不达标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申报评审验收合格的小区,及时进行通报处置;加强对物业保安和技防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向居(村)委和物业公司等单位通报案情,提出防范建议,保障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联动。此项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综治办、房地局等职能部门配合。
(二)优化、强化业主的自我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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