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房地局关于《金山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府办〔2008〕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房地局制订的《金山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金山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场所,是社区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金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落实和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和谐金山、和谐社区建设,根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管理条例》、《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文明小区创建管理规定》,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以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体制和物业管理服务模式为目标,以加快解决市民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体制,整合条与条、条与块的管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探索并完善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模式,建立有效化解矛盾的协调机制,改进物业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和市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建立区、镇(街道)两级政府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基层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全面推广,业主委员会由街镇(金山工业区)属地化管理。加强房地部门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形成区、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居(村)委、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分层管理指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