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协调、督促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金山区“十一五”期间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控制。
4、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金山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工作职责
1、负责输(配)电站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1)根据市(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立项报告,办理输(配)电站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证;申请办理公安门牌号;
(2)办理输(配)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土地转性、土地预审手续;
(3)办理输(配)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
2、负责所在地输(配)电线路通道(进出架空线、排管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协助金山供电分公司确认输(配)电线路通道选线意见,并有书面确认。
3、负责输变(配)电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所涉及的补(赔)偿事宜。
(1)在金山供电分公司配合下进行调查摸底,确定补(赔)偿等费用;
(2)金山供电分公司的补(赔)偿等费用,采用与所在地政府(金山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等)签约包干使用,并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落实到户;
(3)为便于工作开展,金山供电分公司先行预支补(赔)偿费用给所在地政府(金山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等),协议签订后预付项目总补(赔)偿费用的30%,开工后再支付50%,余款在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一次付清。建筑物动拆迁事宜另行商定。
(三)金山供电分公司工作职责
l、负责除上述委托事项外其它有关电力建设项目的手续办理。
2、根据已审定的电网规划,制定电力建设项目的地址、进出线通道意见书。
3、每年四季度编制下年度电力建设基建项目的投资计划,并向区电力建设推进领导小组汇报。
4、负责编制和办理电力建设项目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材料。
5、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电力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等落实工作。
6、协助电力建设项目所在地职能部门办理各种手续。
7、协助电力建设项目所在地职能部门,在项目实施中所涉及补(赔)偿事宜等协调工作。
8、认真配合所在地政府办理电力建设事项,及时提供各种文件、资料等。
9、组织实施电力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地完成。
10、每年一季度向区电力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本年度己批准的电力建设基建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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