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金山区2007年街镇(金山工业区)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2007〕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金山区2007年街镇(金山工业区)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九日
金山区2007年街镇(金山工业区)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消防工作的领导,推进消防工作政府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保障本区消防工作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府办[2007]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全区防火安全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组织领导有力、基础保障扎实、隐患整治有效、宣传教育深入、单位管理严格、火灾形势平稳、预警机制健全、考核问责落实。其中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年火灾发生指数控制在辖区万人发生率4.8以下,火灾死亡指数控制在辖区万人发生率的0.072以下,一般火灾事故显著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有效提升本区抗御灾害的综合能力。
三、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