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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红十字会《关于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师资队伍
  师资人选要求具有奉献精神,具有教学、带教经验,年龄小于60周岁,身体健康的志愿者或兼职人员。全面承担全区红十字急救员和社区的急救知识的培训任务。
  师资培训工作由市红十字会承担,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上海市红十字会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师资上岗证书。师资人选由区、镇红十字会选派。

  (二)初级急救救护员
  1、培训目标
  通过现场初级急救知识的学习和实践,使受训人员掌握基本救护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作为非专业的第一目击者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伤害时能自救互救,以减轻痛苦、减少伤残,为挽救生命争取时间。
  2、培训标准
  (1)理解现场初级急救原则,明确救护目的。
  (2)正确报警、呼救。
  (3)基本掌握现场初级急救技能: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伤(病)员。
  (4)基本掌握心肺复苏的理论与操作。
  (5)基本了解意外伤害、灾害事故的避险逃生技能。
  (6)能指导社区居民了解现场初级急救内容,能辅导社区居民学习现场初级急救技能。
  3、培训课时
  16学时。救护员培训工作主要由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员由各单位选派,考核合格颁发急救员证书。

  (三)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普及培训
  1、培训目标
  通过现场初级急救知识的学习和实践,使社区群众掌握基本救护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在遇到意外伤害或突发事件时,能做出正确处理。
  2、培训标准
  (1)理解现场初级急救的意义和重要性。
  (2)正确报警、呼救。
  (3)基本了解意外伤害、灾害事故的避险逃生技能。
  (4)知晓现场初级急救概念:学会心肺复苏的操作,了解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伤(病)员的正确方法。
  3、培训课时
  8学时。普及培训工作主要由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负责,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四、组织领导和教学保障

  (一)为使救护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区政府成立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红十字会、安全生产监管局、旅游局、公安分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民防办、消防支队、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培训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红十字会,由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街镇(金山区工业区)相应建立红十字救护培训工作小组,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培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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