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人人运动计划”推动本区老年体育活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老年人的体质和生活质量,充分展现本区老年人的精神面貌,定于2006年6月至10月举办金山区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金山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金山区体育局、金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金山区老干部局、金山区退管会、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金山办事处、金山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金山区海滨体育场及有关单位
四、赞助单位:上海广发公司
五、竞赛项目:中国象棋、扑克牌(红五星)、桥牌、乒乓球、门球、立定投篮、定点射门(足球)、24式太极拳、橡筋健骨操、健身路径、甩手操。
六、运动员资格:
(一)在本区工作、生活的居民。
(二)经医务部门体检证明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项目竞赛,家属同意,本人自愿,安全责任自负。
(三)运动员参赛年龄:男女均为50-70周岁(1956年-1936年出生),个别项目年龄适当放宽。具体详见各单项规程。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运动会,若运动员代表资格发生矛盾,本着运动员自愿的原则,由矛盾各方协商解决。
七、参加办法:
(一)以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为单位组团参赛。
(二)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人,联络员1人。
(三)运动会第一次报各代表团名单、参加项目,报名于5月15日截止。第二次报具体参赛运动员名单,报名于5月30日止。第二次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因情况特殊,需要更改时,仅限换人不换项,且必须在该项目比赛前5天,凭单位证明到竞赛部门办理。报名单一式二份(一份自留)。
八、本届运动会设必参赛项目:健身路径、24式太极拳、甩手操、定点射门(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