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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第二届旅游商品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各责任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次大赛协调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旅游局)。

  (三)各责任单位于8月31日前,组织参赛作品统一用电子文档(含报名表和作品图片3张以上)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旅游局)报名,由市旅游局统一编号、分类。

  (四)各责任单位于8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实物样品2件(套),附说明、照片及作者身份证复印件统一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旅游局)参加初评。

  (五)凡已获得省级、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奖项的商品不参加此次大赛。

  (六)请各责任单位在大赛结束后5日内自行取回参赛作品,逾期将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全权处置。

  (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旅游局 蒋静

  电 话:0825-5808253

  地 址: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5322办公室

  附件:
  遂宁市第二届旅游商品大赛参赛报名表

编号: (此项由大赛组委会填写)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材 质 价 格 
是否集体创作: □是 □否
集体创作作品全体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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