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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08〕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展板、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北京奥运会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执行焰火晚会燃放许可制度

  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奥运会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不得进行焰火晚会燃放或为非法焰火燃放提供场地和烟花爆竹产品。

  三、严厉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行为

  (一)坚决查堵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量,在治安检查站、交通检查站及区内各进京主要路口,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堵卡相结合方式,加大对进京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及时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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