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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设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设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08〕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编委决定在区政府办公室增设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协调组织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协调区政府所属各委办局,各镇和街道办事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各单位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对各单位信息录入和日常更新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验收评估;协调组织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澄清,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投诉举报;组织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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