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新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上期交交割字[2006]108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交割仓库:
新标准仓单管理系统自2006年5月29日投入试运行以来,系统总体运行平稳可靠,性能得到进一步完善。鉴于该系统已经具备正式上线运行的条件,现决定于7月26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系统正式运行之日起,仓单生成、交割和期转现、仓单作为保证金、仓单转让、注销等与仓单相关业务将在新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上进行。
二、原仓单管理系统继续保留,但仅用于办理现存纸质仓单的解除所外质押和注销业务。
三、已交存作为保证金的纸质仓单,仍按原方式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