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经发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的通知
(厦人社[2012]25号)
各有关企业、培训机构:
2011年,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针对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的通知》(闽人社文〔2011〕152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送培训进企业”活动,在推动职业培训服务经济发展,缓解企业技术工人短缺,稳定企业技能人才队伍等工作上取得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1〕382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闽人社〔2011〕152号文和闽人社〔2011〕382号文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人社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目录,协调学校和企业的对接,指导培训学校做好培训计划,教学质量管理等组织实施工作;市经发局负责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培训需求的统计汇总等事宜;市财政局负责培训经费的安排和管理,做好经费的核拨和监管,确保培训资金落实到位。
二、培训范围和对象
省经贸委去年确定的我市49家省级重点工业企业和市经发局确定的150家市级重点工业企业(具体可上工业经济网www.xmjfw.gov.cn查询)从事紧缺技术工种的在职职工。
三、培训机构
(一)厦门市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达标技工学校和行业所属技工学校;
(二)通过招投标确定的具备开展紧缺技术工种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
四、紧缺技术工种
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公布的急需(紧缺)技术工种为当年重点工业企业免费技能培训的工种(2012年紧缺技术工种见附件1)。
五、培训需求调查
省经贸委确定的我市49家省级重点工业企业和市经发局确定的150家市级重点工业企业,按照每个企业申请培训工种不超过5个、培训人数不超过200人(2000人以上的企业最多为企业职工的10%),2011年已参加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并获得培训补助的员工不再重复参加2012年培训的要求,填写《重点工业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调查表》(具体见附件2),报市经发局运行处。(联系人:林志强联系电话:539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