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在报名参加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项目中,参赛选手的职业资格一般不低于相应竞赛等级的一个等级;对于工龄满五年,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较高的选手,经单位推荐,个人报名,其职业资格不得低于相应竞赛等级的两个等级。在校学生的报名资格参照相关规定认定。
四、竞赛职业及等级
项目1: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2:钳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3:钳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4:数控机床操作车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5:数控机床操作车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6:数控机床操作铣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7:数控机床操作铣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8: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9: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0: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1:绿化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2:绿化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3:花卉园艺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4:多媒体作品制作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5:网络课件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五、竞赛形式
(一)竞赛分职工组和学生组,设团体及个人奖。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以镇、街道、中高等职业院校等为单位,根据竞赛活动统一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并组成代表队,社会人员按户口所在地报名,大型企业可单独组队参加,职工组每个项目派4名选手参加,学生组每个项目派6名选手参加,大赛由区竞赛活动办公室依靠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及个人通过预赛选拔,组队参加职工组的比赛,中高等职业院校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学生组的比赛。
六、竞赛时间
4月:宣传发动
5月-6月:预赛阶段和参赛申报
7月-8月:选手培训阶段
9月-10月:决赛阶段
七、竞赛申报
各参赛单位在6月底前完成竞赛的预赛工作并组队参加决赛,组队参赛选手名单上报区竞赛活动办公室。
(一)设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给予一次性奖励,若符合有关条件,则授予“嘉定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则同时授予“嘉定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第一名的女性,妇联授予“巾帼岗位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