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关于《嘉定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的通知

  2、凡在报名参加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项目中,参赛选手的职业资格一般不低于相应竞赛等级的一个等级;对于工龄满五年,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较高的选手,经单位推荐,个人报名,其职业资格不得低于相应竞赛等级的两个等级。在校学生的报名资格参照相关规定认定。
  四、竞赛职业及等级
  项目1: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2:钳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3:钳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4:数控机床操作车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5:数控机床操作车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6:数控机床操作铣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7:数控机床操作铣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8: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9: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0: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1:绿化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2:绿化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3:花卉园艺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4:多媒体作品制作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5:网络课件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五、竞赛形式
  (一)竞赛分职工组和学生组,设团体及个人奖。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以镇、街道、中高等职业院校等为单位,根据竞赛活动统一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并组成代表队,社会人员按户口所在地报名,大型企业可单独组队参加,职工组每个项目派4名选手参加,学生组每个项目派6名选手参加,大赛由区竞赛活动办公室依靠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及个人通过预赛选拔,组队参加职工组的比赛,中高等职业院校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学生组的比赛。
  六、竞赛时间
  4月:宣传发动
  5月-6月:预赛阶段和参赛申报
  7月-8月:选手培训阶段
  9月-10月:决赛阶段
  七、竞赛申报
  各参赛单位在6月底前完成竞赛的预赛工作并组队参加决赛,组队参赛选手名单上报区竞赛活动办公室。
  (一)设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给予一次性奖励,若符合有关条件,则授予“嘉定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则同时授予“嘉定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第一名的女性,妇联授予“巾帼岗位能手”。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