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统一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计算机配置的请示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8〕2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财政局、区监委、区机管局、区信息委《关于统一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计算机配置的请示》(嘉财[2008]18号)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统一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计算机配置的请示
(嘉财[2008]18号)
嘉定区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减少采购批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益,加强我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嘉定区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对计算机的实际应用和技术要求,拟实行统一配置。
一、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分为:办公用台式计算机、办公用笔记本计算机、学生用台式计算机三类。
二、统一配置计算机的技术要求:主要是CPU、主板、内存、显卡、硬盘、显示器、光驱等(详见附件)。具体由区信息委解释,并依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三、统一配置的计算机由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
四、统一配置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以上如无不妥,请批转区政府各委、办、局按照执行。
附件:计算机配置技术要求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监察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信息化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计算机配置技术要求
一、办公用台式计算机:
部件 | 规 格 |
CPU | Intel Core 2 Duo E6550 (2.33G) |
主板 | Intel Q35芯片组,不少于2个PCI插槽、1个PCI-E×16和4个内存插槽 |
内存 | 2×1G DDRII(支持双通道) |
显卡 | 256Mb PCI-E×16独立显卡 |
硬盘 | 160G |
显示器 | 17吋液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