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8〕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有关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七日
嘉定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印发本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12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四个结合”,即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专项行动与落实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已部署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明确职责和分工;各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工作,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主要目标
通过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推进本区贯彻全市“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城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奥运会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环境。
三、督查内容和责任部门
按照国办《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我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督查内容和责任部门如下:
(一)综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