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8〕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有关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日

  2008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引导和推动,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能代表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体现嘉定实力的小巨人企业,并逐步将“小巨人”培育成“中巨人”、“大巨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小巨人计划的实施。区府办、发改委、经委(旅游局)、科委、外经委、农委、工商嘉定分局、税务局、财政局、质监局、人事局、统计局、安监局、劳动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具体负责小巨人计划的规划、组织、认定、考核和奖励工作。
  第三条 申报范围 税收属地征管的本区各类企业。
  第四条 申报项目
  1、区发改委:受理申报循环经济示范区、示范企业。
  2、区经委(旅游局):受理申报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升级项目、引进技术吸收和创新计划、中国商业名牌企业、企业上市、特强龙头企业、星级饭店、绿色饭店、全国百强旅行社、国家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3、区科委:受理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4、区农委:受理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区知名农产品(商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场),特色农业研究所。
  5、工商嘉定分局:受理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6、区质监局:受理申报中国名牌产品、上海市名牌、国家免检产品。
  7、区人事局:受理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