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嘉定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奖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嘉定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奖细则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8〕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有关(集团)公司:
  《2008年度嘉定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奖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2008年度嘉定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奖细则

  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嘉定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嘉府办发[2007]23号)精神,为确保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本着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好字优先发展的原则,结合2008年全区产业发展重点,特制定本评奖细则,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制造业:符合本区产业导向的规模以上企业。
  2、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现代物流、品牌商贸、高端旅游及文化信息、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企业。
  二、奖项设置
  (一)先进制造业
  1、综合实力奖:内外资各设金奖企业20名、银奖企业40名。
  2、单项奖:设科技创新奖、发展潜力奖、社会贡献奖企业各10名。
  3、优秀经营者:对获得金奖的企业经营者授予“嘉定区先进制造业杰出经营者” 称号,对获得银奖、单项奖的企业经营者授予“嘉定区先进制造业优秀经营者” 称号。
  (二)现代服务业
  1、综合实力奖:设金奖企业10名、银奖企业20名。
  2、单项奖:设发展潜力奖、特别贡献奖各10名。
  3、优秀经营者:对获得金奖的企业经营者授予“嘉定区现代服务业杰出经营者”称号,对获得银奖、单项奖的企业经营者授予“嘉定区现代服务业优秀经营者”称号。
  三、评分标准
  (一)先进制造业综合实力奖
  根据企业工业产值、上缴税收、综合能效等三项指标完成情况按以下标准打分,最后采取百分制以20:40:40的权重折合为综合评分,另附加企业社会责任20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