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拟定的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工作情况,于3月1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区有线广播、《嘉定电视》、《嘉定报》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宣传日”等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3、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二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和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4、强化监督,确保实效。要坚持“三个全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对集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施“全程跟踪”,督促企业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对隐患治理工作实施“全程指导”,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对隐患治理工作实施“全程督查”,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松、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松,要加大“回头看”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关闭、取缔。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复查。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着眼长效,标本兼治。要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检查落实政府责任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相结合,着力构建“三大机制”:一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强化基础工作;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三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阶段性小结,总结经验,提出措施,推动工作。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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