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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项目负责人:张丽英
  27.年内开发社区就业岗位3500个,安置失业人员3000人,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8000人。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项目负责人:石国钧
  28.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抗震加固改造工程。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项目负责人:李达
  29.加强内涵建设,继续培养一、二级医疗机构业务骨干60名,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刘华
  30.更新33套、新建7套全民健身居家工程。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项目负责人:年晓波
  31.对我区0-18岁白血病患者困难家庭实施一次性救助,改善困难家庭生活条件。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红十字会
  项目负责人:孙勇
  32.落实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工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项目负责人:石国钧
  33.继续实施参合农民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对参合农民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治疗。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刘华
  34.建设4个镇级温馨家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配戴助听器,向残疾人免费发放小型辅助用品用具,实施重残家庭无障碍改造,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残联
  项目负责人:翁维贤
  35.完成160户农村社救对象、125户农村优抚对象的危房翻建和维修。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田守信
  36.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开展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田守信
  37.统筹解决我区当年考入大学的特困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
  项目负责人:田守信、贾卫国
  38.开展对困难职工帮扶的“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阳光助学”活动和资助困难劳模的“春风助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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