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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主要责任单位:区社会办
  项目负责人:张德广
  4.推进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完成20家社区便利店改造工程。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项目负责人:张丽英
  5.完成3-5家社区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方便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项目负责人:张丽英
  6.为部分老旧小区住宅楼补建、更新信报箱,逐步满足群众用邮需求。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邮政局
  项目负责人:贺希录
  7.完成兴华大街(林校北路-京良路)改造工程。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城建开发公司
  项目负责人:牛杰
  8.完成地铁大兴线纪念公园建设。
  完成时限:2010年10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孟庆龙
  9.实施地铁大兴线天宫院站周边公交中心站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项目负责人:张桂海
  10.加强大气污染控制,使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与全市同步增长。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项目负责人:李文影
  11.完成10个老旧锅炉房站点绿化工程。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孟庆龙
  12.完成兴业大街等7条道路污水管线改造工程。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孟庆龙
  13.完成富强路(龙河路-兴华大街)、兴政街、兴丰大街路灯改造工程。完成新城五横(林校北路、兴政街、黄村大街、清源路、康庄路)四纵(兴业大街、兴华大街、兴丰大街、京开高速)景观照明工程。
  完成时限:2010年9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项目负责人:刘学忠
  14.加强道路安全建设。对全区103处重要灯控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更换无线遥控控制;在京开辅路等重点路段安装35处路况监测探头;在104国道与黄亦路交叉口等31个路口安装闯红灯电子监控设备;在庞安路大狼垡路口以东800米上下行两车道等4处安装超速电子监控设备;在马朱路朱大路口等12处安装交通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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